来源:中 新经 纬
中 新经 纬6月7日电 江苏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6日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提到,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房*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比例由40%调整为30%。
通知中提到要调整首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建商品房*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比例由40%调整为30%,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一年。
此前河北唐山明确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比例均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
四川雅安提到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比例下调至20%、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比例下调至30%。
福建福州提到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款比例由1月28日榕公积金管委规〔2022〕1号文件规定的40%再下调为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陕西西安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比例不低于2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比例不低于25%。
此外二季度以来甘肃兰州、宁夏银川、贵州贵阳、吉林长春、山西太原这5个城市的首套房*比例*可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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